沙河股份: 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, 关于公司重大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

发布日期:2024-01-25 05:36    点击次数:195

投资者:你好,董秘,贵公司背靠深圳国企,土地储备有限,又无新增,在建项目结算接近尾声,贵公司是否有新计划,贵公司现金充裕,是否寻求和地方国土部门合作开设公司,地方国土部门规划出地,公司出建设资金,让国土部门参与项目利润,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周转率和项目建设,即符合国家房住不炒得政策!

沙河股份董秘:投资者您好,感谢您的宝贵建议。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,关于公司重大信息请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。

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算法生成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视频、音频、数据及图表)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及时性等,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。本文为数据整理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投资有风险,请谨慎决策。





Powered by 期货配资网站大全-期货配资可靠吗 @2013-2022 RSS地图 HTML地图

Copyright 365站群 © 2009-2029 联华证券 版权所有